注:获得大赛特别奖的选手不重复享受单组别金奖奖金。大赛奖金在颁奖仪式结束后直接兑现,落地奖金在获奖作品两年内落地福建并实现量产后兑现,以个人名义参赛的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两年内在福建就业、创业的,视为作品落地,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1.对受托组团参赛且提交作品参赛主创人数达40人以上的境内外社团组织、院校,由组委会颁发组织奖证书,并给予1万元组团参赛费用补助。
2.设立优秀组织奖5项,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团体2万元奖金。
3.评选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1.优秀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实物或模型将长期放置晋江国际工业设计园展馆公开展示,不予退还参赛者,
组委会按3000元/件(套)给予制作费用补贴。
2.“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特别奖、金、银、铜奖获奖者到泉州市辖区范围内创业、就业的,
可享受泉州市或所在县(市、区)人才、住房和创业扶持等相关政策。
注:上述所涉及奖金/补贴金额均指税前金额。